Sunday, June 15, 2014

與消費者保護官(消保官)同中華電信進行協商 2014/06/16

今早走了一趟市政府與消費者保護官(消保官)同中華電信進行協商。

結果: 中華電信認錯
我的訴求: 中華電信在任一媒體上公開道歉或將不法所得回饋給消費者
中華電信: 僅能寄道歉信給我

我的想法: 中華電信財大氣粗,一萬個用戶裡面可能才幾個我這種敢發聲的人,寄個道歉信解決就解決,沒什麼好怕的,其他的不出聲音的人我錢照賺。

國外只要是企業明顯有錯的行為都需要支付賠償金,證明消費者是有權利與企業溝通,不是業者說什麼算什麼。

台灣的人民並沒有比較不值錢,如有法律系的朋友想為台灣千萬用戶發聲請讓我知道,我想讓中華電信賠償此違法行為。


Wednesday, June 11, 2014

台北市SBIR 簡報經驗

每次和政府打交道的經驗都不是很好,昨天是台北市SBIR,太多糟糕的東西我就挑一點來講。(有興趣知道更多的在私下找我聊)

先說委員的水準,出來的團隊都說委員有沒有搞清楚狀況?
就我的狀況
1. 委員到底有沒有事先看申請企畫書? 怎麼現在才在翻
2. 沒有在看台上的簡報(因為都在翻申請書),講完了還在問簡報說過的東西

好了,再來是QA時間,有個團隊說委員直接嗆說"隨便找一家都能做的比你好"
同一個委員我這邊是嗆說"你說了這麼多,市場這麼大,錢還是不會進你口袋"
(我們開玩笑說她應該是扮演黑臉角色)

對於政府要扶植企業發展的角色,充滿攻擊性、看衰的態度是不應該的,應該是處在提供建議的態度。我們來提企畫是要為台灣做事,不是來看政府臉色的。

再來,身為一個年輕人、一個創業家,我要告訴你的是,
我就是要有這抱負能將這些錢都放進我的口袋!

(這是為什麼你只能當一個酸溜溜的委員,我是一個敢實現理想的創業家!)